为改革者护航为实干者撑腰
近年来,扶绥县纪委监委勇于探索激励干部履职担当作为的有效途径,始终坚持干部履职尽责的正向激励与容错纠错同步推进,让监督执纪的刚度和关心关怀的温度相结合,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为推动扶绥经济社会发展的敢闯敢干者保驾护航,确保管党治党严起来,政治生态美起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敢担当中创造新业绩,在善担当中展现新作为,在遵纪守法中作出新表率。2018年以来,扶绥县纪委监委及时反馈澄清干部问题99件,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133名干部撑腰鼓劲。
及时澄清,为实干者撑腰!
2016年从市直单位到远离县城的贫困村任驻村第一书记,2018年工作期满后又主动要求留任的柳桥镇坡利村第一书记农蕙菱一提起被群众举报的事,总忍不住委屈的泪水。她说:“感谢纪委及时为我澄清问题,为我撑腰!”
2018年,农蕙菱在开发坡利村大河山旅游项目工作中因组织清理多年乱堆放在村边河滩上的石料而多次被群众举报。扶绥县纪委监委经过核查查明,农蕙菱处理乱堆放的石料,事前经村里群众开会讨论,不存在一言堂问题,更没有为个人捞取私利的违规违纪问题。同时,扶绥县纪委监委在对群众走访中了解到,农蕙菱在任第一书记期间,牵头成立了惠及大多数贫困群众的“柳桥镇坡利绿色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建微店、建网站、建物流网络、申请富硒认证、注册商标,帮助村里的贫困户人均增收1000元,实现43户贫困户脱贫,坡利村成功脱贫摘帽,村党总支部被评为“五星级党组织”;同时,农蕙菱重建乡土文化,利用恢复和打造坡利村“鱼米节”的传统节日契机,发动群众自觉参与村里环境卫生的整治,在崇左市乡村建设的各项评比中,坡利村一直名列前茅。
要为这样不谋私利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好干部撑腰!扶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及时在坡利村召开乡镇干部、村干部、群众代表等参加的会议,公开通报核查情况,及时为农蕙菱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同时为农蕙菱把心思扑在群众脱贫上、把力气下到群众增加收入上的行为点赞、鼓劲!更将其推荐为崇左市“勤廉榜样”人选,并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宣传其先进事迹。
辩证看待,为改革者鼓劲!
扶绥县纪委监委全面落实******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撸起袖子加油干。
2018年7月底,渠黎镇贫困村大陵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益山被群众实名举报村委存在财务不公开,村合作社财务收支不清楚等问题。8月初,扶绥县纪委监委核查发现,郭益山在日常工作中确实存在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方式方法不够完善的问题。但了解到他敢于拼搏,勇挑重担,不计个人得失,创新思维发动村里大部分群众成立甘蔗机耕种植合作社,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奔小康。
郭益山在被群众举报后,心里既难过又委屈,对继续开展工作有了思想包袱,存在畏难情绪。为此,扶绥县纪委监委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一方面对郭益山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方式方法不够完善的地方进行批评教育,另一方面为其敢于改革创新、肯实干鼓劲,公开向全村群众说明情况,为村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疑难问题,勉励其正确认识自己的成绩和不足,继续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
郭益山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带领群众成立扶绥县延陵现代农业运营管理公司,同时引进晶桂蛋鸡项目、发展光伏发电、入股扶绥润农集团等多种经营方式,进一步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全村农民收入水平显著提升,村集体经济收入逐年增加,大陵村也如期实现了脱贫摘帽。截至目前,渠芦合作社已进行分红2期,共分红利1100多万元,群众取得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收益。“治病救人”,对改过者负责!
扶绥县纪委监委对问责处理过的干部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通过开展回访教育活动,了解掌握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根据其表现和业绩,正确评价使用,做好监督执纪容错纠错后半篇文章。
“感谢组织没有放弃我,给予我重新证明的机会,让我如获新生。”对于贫困村岜盆乡那坡村党总支部书记刘三妹来说,这两年多的经历给她上了一堂课。2017年,因扶贫工作不到位,岜盆那坡村党总支部书记刘三妹被扶绥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县纪委监委开展回访教育专项行动,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因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重点回访时,发现刘三妹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认识态度端正,没有意志消沉,懈怠工作。于是扶绥县纪委监委领导多次和她开展谈心谈话,鼓励她卸下“包袱”,轻装上阵,把本事用在脱贫攻坚事业上,用奋斗的汗水证明自己。在她的带领下,2018年那坡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6.4万元,顺利通过了市级核验和自治区“四合一”检查验收,成功摘掉了贫困村的帽子。县纪委监委在实践实干实效中、在群众中深入了解她的实际业绩后,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在处分期满后为刘三妹出具廉政鉴定,并向组织推荐。经严格考核,刘三妹被聘为乡事业单位聘用人选。
“要激励干部担当实干,首先纪委要担当!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既要立足本职、埋头苦干,又要善于作全局性的思考。******强调,领导干部不仅要有担当的宽肩膀,还要有成事的真本领!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既要有胆,更要有识、有真本领!”扶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邓文杰如是说。
激浊扬清,对不作为者亮剑问责!
在正向激励、保护干部深入一线干事创业的同时,扶绥县加大问责力度,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零容忍”,对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的人坚决打板子、挪位子、摘帽子,让广大党员干部受到警醒和触动,铲除滋生庸政、懒政、怠政的土壤。
东门镇那江村委干部在识别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工作中,没有按照《扶绥县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识别确认办法》程序要求进行入户核实,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导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错误频出。那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吴继深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严格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实,甚至优亲厚友。2018年7月,吴继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4名村干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容错目的是为了保护大胆创新、锐意进取的干部,注重区分对待,不让“容错免责”成为“免死金牌”。为了防止容错被错用、滥用,扶绥县纪委监委明确了容错纠错的适用范围、实施界限、对象权限,申请容错纠错免责处理的前提,必须是“主观上为公为民,客观上尽职尽责”的7类情形,将敢为与乱为、失误与失职、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区分开来,做到容错不纵错。
2019年1-3月,扶绥县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32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09人次,第二种形态8人次,第三种形态4人次,第四种形态5人次,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转自《左江日报》2019年5月19日第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