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省市级储备冻猪肉投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市级储备肉承储企业:
2022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稳定肉食品市场价格和消费预期,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在中秋、国庆前夕向全市市场投放省、市级储备冻猪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放数量
本次投放省级储备冻猪肉175吨、市级储备冻猪肉150吨,共325吨。
二、投放时间
中秋:2022年9月9日至9月13日,共5天。
国庆:2022年9月28日至10月4日,共7天。
三、投放地点和方式
(一)市政府所在地(白银区)投放由白银彤悦合商贸有限公司、甘肃品高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白银区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投放。
(二)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平川区投放工作由甘肃品高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各县区发改局组织配合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排计划。
(三)本次投放工作由白银彤悦合商贸有限公司、甘肃品高食品有限公司统一派送调运。
四、投放价格与费用
省、市级储备冻猪肉为前后腿冻猪肉,价格不高于12.5元/斤;中段冻猪肉,价格不高于13元/斤。
投放费用按《白银市市级储备肉实施方案》规定由投放企业承担。
五、投放网点
为节约成本,根据就近原则,白银彤悦合商贸有限公司负责白银区投放市场的供应;甘肃品高食品有限公司负责白银区、平川区、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的投放供应。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承储企业要切实做好冷冻食品的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投放进口肉的企业,要严格执行省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投放的进口肉必须具备《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出库证明》,从事投放工作的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做到人物同防,确保储备冻猪肉投放来向可溯、去向可查、安全可控。对不按要求执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白银市市级储备肉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二)加强投放监管。各县区要加强投放监管,督促承储企业和投放网点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认真查验投放价格和质量、肉品来源、检验检疫证明等,及时解决纠纷问题,确保投放有序,投放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投放企业必须保障各投放点储备冻猪肉货源充足,要安排专人负责储备冻猪肉的销售投放工作,建立销售台账,投放的储备冻猪肉销售数据必须真实可靠,有票据可供查询,确保管理规范。
(三)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市、县两级发展和改革委(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及时通过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发布市级储备冻猪肉投放信息,向社会传递肉食品储备有保障、供应充足的信号,防止市场炒作。投放企业要在每个投放点设置省市级储备冻猪肉销售专区或专柜,统一悬挂“白银市省、市级储备冻猪肉投放点”标识牌或条幅。在销售专区要悬挂公示牌(公示品名、价格、肉品来源、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监督电话),售完后要悬挂公示牌说明。
(四)按时上报投放报表。在投放期间,投放县区要将各投放点每天销售冻猪肉的数量与价格(日报表),于每日17时前上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本次投放工作结束后将汇总表一并上报。承储企业应及时补充储备库存,确保合同约定的冻猪肉储备在库数量。
联系人及电话:市发展和改革委 高天峰 153****8598
市粮食和储备局 吴生平 138****7341
市粮食和储备局 岳 敏 138****1475
***: 甘肃品高食品有限公司投放点(1).xlsx
白银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