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陵川县纪委办公室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
陵纪办发〔2016〕23号
中共陵川县纪委办公室
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
通 知
各乡(镇)纪委,县直各单位派驻纪检组(纪委)、驻县各单位纪检组(纪委):
2017年元旦、春节“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风清气正过节,现就两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时间
2017年1月1日至2月12日。
二、监督检查内容
结合本乡镇、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和平时掌握的情况,针对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自行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
(一)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节日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纪委(纪检组)两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
3、联动协作重点部门监督检查发现“四风”问题线索等情况。
(二)对可能存在的“四风”问题进行检查
针对元旦、春节假期特点及当前出现的“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重点检查以下10个方面的内容。
1、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重点检查: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等年货节礼;公款购买、印刷、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等物品;公款购买、赠送充值卡、有价证券和各种支付凭证;利用现代物流快递、以礼品册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匿手段进行公款送礼等违规问题。
2、年底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
重点检查: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或福利;接受下级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发放的奖金;违规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补贴;为单位领导、财务人员等特殊群体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类费用;擅自提高奖金标准、扩大奖励范围等问题。
3、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重点检查: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情况;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个人车辆的问题;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
4、违规公款吃喝、接待问题
重点检查:转移到单位食堂、农家乐,以及公款雇人做饭、吃喝玩乐;通过单位食堂下账,购买数额较大的高档烟、酒、茶,以及为单位报销违规接待费用;向各类酒店以会议费等形式拨付资金,变相接待;将大额消费拆分开具***,“化整为零”逃避检查;以总结会、团拜会、联欢会、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名义,用公款搞各种名目的走访联谊等活动;以部门之间对接工作、走访名义,用公款搞所谓的“慰问”活动等违规问题。
5、违规国内、出国境旅游(利用公权力旅游)问题
重点检查:以培训、开会等工作为名故意延长时间和绕道公款旅游;利用职权由私营企业主安排、费用转嫁到下属单位或企业等形式的旅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活动;个人及家庭旅游时,利用公权力让旅游地(点)免门票、免费提供住宿、提供车辆服务等问题。
6、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重点检查:超范围、超规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将宴席化整为零,采取分批次、分地点、故意错开数天或数周,变相大操大办。监督检查原则不到酒店现场。
7、违规举办节庆活动
重点检查:违规公款举办奢华烟火、闹红火等节庆活动;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演出活动;以接受赞助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摊派费用方式搞节庆活动等问题。
8、借慰问、走访搞优亲厚友
重点检查:借节日慰问、走访困难党员群众之机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问题。
9、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活动
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住宅小区内专为少数人服务的场所;参与参加任何形式的***活动等问题。
10、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
三、监督检查要求
(一)严密安排部署,坚持挺纪在前。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结合自身实际,对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早提醒。要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抓早抓小,对违规违纪问题严抓严管、坚决纠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二)严格监督检查,坚持责任追究。“两节”期间,各乡镇纪委、县直各单位派驻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并认真核查,严肃查处。县纪委同时组织若干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各单位进行督查检查,对各类“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顶风违纪问题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有力震慑。对问题屡禁不止或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乡镇和单位,要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查党委(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加强联动协作,坚持高压态势。县直各联动协作重点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委《关于加强联动协作全面监督“四风”问题的工作方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在开展业务工作中主动发现“四风”问题线索,并按照要求上报。县公安交警、税务、审计、财政、旅游等重点协作单位要严密关注“四风”的新变化新动向,加大节日期间专项检查力度,深挖细查各类隐身和变形的“四风”问题线索,及时向县纪委报告,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围剿的工作格局和新常态,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四)严明纪律要求,坚持执纪必严。监督检查工作实行问题线索周报制度,各乡镇纪委、县直各单位派驻纪检组、重点联动协作单位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上报工作,每周一上午12:00前将上一周的监督检查情况报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2017年2月12日前,将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纪委。监督检查期间,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县纪委报告,决不允许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决不允许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决不允许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决不允许接受请托“抹案子”,决不允许借监督检查之机谋取私利,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各项纪律规矩落到实处。
联系电话:0356—620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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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陵川县纪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