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制培训政策有新调整
记者在6月24日召开的全市职业培训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普惠制培训政策在培训对象、工作模式、补贴标准、质量验收、资金筹集等方面都有重大突破和新的调整。
我市将原有的普惠办组织机构做了调整,分别设立了基地认定组、管理监督组、质量考核组、资金管理组,每,个工作小组由多个不同部门人员构成,共同组织就业培训工作流程目标的实施。为了确保培训质量达标,将原有的85个普惠制培训基地重新认定为40个,并从今年开始,普惠制培训基地实行一年一认证,实行动态管理。同时采取基地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定点基地和目标培训。此外,大力推进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并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延伸至农村。
新的普惠制培训政策扩大了覆盖范围,凡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能够保证正常学习时间的城乡所有劳动者,均可纳入全省普惠制就业培训范围;突出抓好急需适用技能人才;启动实施“低技能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和“农民工转移就业培训”;针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兼顾社会有志创业人员,开展不同层次的创业培训;对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培训援助。
除在省普惠办每年出台的技能提升培训目录范围内开展专业培训外,如有特殊专业需培训,可由市普惠办上报省普惠办增添专业:分类分项核定补贴标准,明确培训合格质量条件;开展产业项目特色培训;搭建远程培训网络、搞好农民工转移就业培训;加强培训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实现资金使用与普惠制就业培训目标任务计划的密切配合。
信息来源:铁岭日报
记者 李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