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塔区环保局关于2016年10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30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6-2115397
通讯地址:古塔区环境保护局 古塔区和平路二段52号
邮 编:121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燃煤锅炉烟气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沈阳化工研究院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对热电公司燃煤热电厂4台循环流化床锅炉(3台240t/h和1台220t/h)产生的锅炉烟气进行除尘改造。拆除原有静电除尘系统,更换现有布袋除尘滤袋,新上高效冷凝除雾除尘器2台。循环流化床锅炉产生的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进入脱硫塔,在脱硫塔中和石灰石浆液反应,脱出烟气中的二氧化硫组分,然后进入高效冷凝除雾除尘器,除尘后经过烟囱排放至大气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进行除尘系统提效改造后,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要求(烟尘≤10mg/Nm3),项目实施后极大的减轻了现有锅炉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降低了污染物的排放量。2、两套高效除雾器排出的废水2t/h,废水进入脱硫塔内,参与脱硫塔内的二氧化硫与石灰石浆液的循环反应吸收过程,最终通过脱硫塔将废水排放至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会水环境产生影响。3、主要噪声源有机泵,特别是减压、截流时会产生高频气流噪声,检修、开停工前后的吹扫和设备的高压放空也可以使界区内的噪声升高。装置正常运转时,机泵噪声为稳定噪声,经加装减震垫、消音器、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降噪20~25 dB(A),能够(厂界)达标排放。4、产生的固废为除尘灰,全部综合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项目名称 | 燃煤锅炉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沈阳化工研究院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一、脱硝部分改造 1、锅炉的低氮燃烧改造 ① 二次风部分改造 ② 返料系统 2、利用现有空间在SCR入口加装扰流装置,并对原有催化剂进行提效更换 经输送泵输送的尿素溶液进入单炉稀释计量模块,然后通过分配模块均匀的分配到喷射系统进入锅炉烟气系统。 二、脱硫部分改造 原1#脱硫吸收塔除基础及埋件、底部以上全部拆除,吸收塔本体全部重新设计、制造,直径Φ11 米不变,总高约40 米;原循环泵全部更换;除雾器更换为三级高效屋脊除雾器;喷淋层设计为5 层,对应循环泵5 台(包括循环泵入口滤网和阀门);吸收塔入口烟道改造(改变进入吸收塔的高度和烟道加密,加入吸收塔入口双百叶窗挡板门和密封风系统);改造氧化风机,增加转速至1280rpm/80kPa;更换吸收塔搅拌机为无冷却水高效搅拌机(考虑水平衡和高效可靠搅拌氧化)。循环浆液管、喷淋层管、氧化空气喷***均采用耐寒的湿法脱硫专用玻璃钢管。 原2#脱硫吸收塔最上层喷淋层(标高25.81 米)以上全部拆除,重新设计制作;直径Φ10000 不变,总高约40 米;加一层喷淋,中心标高27.71 米;对应增加加1 台循环泵(包括循环泵入口滤网和阀门);更换除雾器为三级高效屋脊除雾器;原四层喷淋层(包括内部支撑梁)全部重新设计制造更换(包括喷淋层管道和喷嘴);塔体适当加强;更换吸收塔搅拌机为无冷却水高效搅拌机(考虑水平衡和高效可靠搅拌氧化)。循环浆液管、喷淋层管、氧化空气喷***均采用耐寒的湿法脱硫专用玻璃钢管。脱硫装置改造平面布置见附图5。 三、新建脱硫废水处理装置 热电公司锅炉烟气脱硫装置为四炉一塔工艺,自备电厂的运行负荷变化很大,考虑冬季极端寒冷气候条件,总的锅炉负荷按照最低20%负荷运行时,补充进入吸收塔内的水分几乎不被烟气蒸发所带走,而是全部通过废水的方式排出,最大的废水排出量可达到30t/h。故新建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按照锅炉烟气脱硫装置最大废水量设计,即每小时30t/h废水处理能力。系统包括必需的电气设备、控制系统以及必需的检测仪表等。 新建脱硫废水处理厂房根据工艺流程及减少用地原则,靠近已建脱硫废水池布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进行除尘系统提效改造后,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要求(NOx≤50mg/Nm3 、SO2≤35mg/Nm3),项目实施后极大的减轻了现有锅炉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降低了污染物的排放量。 2、项目不增加废水排放量,本次新建脱硫废水处理装置主要是脱硫系统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锅炉处于超低负荷工况,脱硫塔烟气量和温度均偏离原设计值,吸收塔浆液蒸发量减少,导致脱硫系统生产废水量增至30 t/h,出现溢流且废水含有大量悬浮物,现有脱硫溢流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不能稳定满足锦州石化公司炼油污水处理场进水要求,因此需新建脱离废水处理设施。新建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排入锦州石化炼油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水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3、主要噪声源有机泵,特别是减压、截流时会产生高频气流噪声,检修、开停工前后的吹扫和设备的高压放空也可以使界区内的噪声升高。装置正常运转时,机泵噪声为稳定噪声,经加装减震垫、消音器、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降噪20~25 dB(A),能够(厂界)达标排放。4、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脱硫石膏和废脱硝催化剂,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废催化剂返还给脱硝设备商,由其负责处理失效催化剂,脱硫废水沉淀污泥外售石膏厂家。 |
上一篇:古塔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10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下一篇:古塔区环保局2016年10月13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