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B0728号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管
孔令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共菏泽市委 菏泽市人民政府 关于菏泽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为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我局第一时间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召开政协提案办理座谈会,成立联合办理小组,进一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确保按时限、高标准、高质量的办理完毕。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农村消防安全现状
(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消防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多次调研,专题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主动反映农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居(村)委会、社区和乡村警务室(警务联络站)、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等群防群治力量,对辖区内的“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以及“九小场所”逐一开展清查、逐一登记造册,各乡镇政府牵头,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农村”。
(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我市农村消防工作基础设施较为薄弱,今年1月11日,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加快城市消防队(站)和乡镇消防队伍建设,提升消防保障能力。”消防队站建设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5月7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公布全省老旧小区改造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后,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一时间对承担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任务及“4+N”改造融资模式试点(第一批)老旧小区项目的相关县区下发通知,及时联系有关部门,了解掌握改造进度,将应急救援站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实施项目。
(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提请市政府将乡镇消防队伍建设统一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市委、市政府先后2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乡镇消防队站建设,市领导先后5次听取关于乡镇消防队站建设情况的汇报,并深入乡镇检查指导,帮助解决工作难题。市政府印发《全市乡镇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分批次、分重点开展建设工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区域性专职消防队建设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建队乡镇和人员、装备配备标准,出台《菏泽市公安消防部队与专职消防队伍联勤联训规定》,按照“一队一号码”,规范分级调度程序。2019年以来,全市各乡镇消防站累计接处警1400余次,特别是在处置杨棉柳絮火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积极探索方法、融合资源、创新模式,高频满屏开展农村消防宣传“走村入户”工作,同期相比农村火灾下降38%。全市成立了3450个农村消防宣传工作站,聘任7800名农村消防宣传大使、10350名农村消防志愿者,开通953个“乡村消防之声”大喇叭、组建387个村级消防宣传微信群,开展消防安全“赶大集”、“护航春运•消防同行”、“燃放烟花爆竹•勿忘消防安全”等5个主题宣传。联合市电视台,制作12部农村消防宣传专题片,在市、县电视台循环播出;协调移动、联通、电信,定期免费向村民发送万余条消防提示短信。今年3月30日,隆重表彰农村消防宣传“走村入户”50个先进宣传站,143个先进单位,95名先进个人、100名优秀宣传大使。
(五)农村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季节特点,以村庄、驻乡镇和村庄企业及“城中村”、“出租屋”为重点,开展排查整治工作。2019年11月,市政府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行动期间,全市32名党政领导带队赴一线督导检查,3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共摸排“三合一”场所2122家,督促整改1623 家,查封13 家,罚款34.5 万元,搬迁人员177 人。2019年12月,联合市卫健委下发通知,联合开展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和农村消防宣传“走村入户”工作。综治部门将农村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农业生产,做好农忙、秋收和火灾多发季节的防火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宣传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二、下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领导组织,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县、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日常工作范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自上而下的农村消防工作网络,使农村消防工作有人组织、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消防工作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和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最美乡村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积极建议省级层面出台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农村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实施;协调公安、住建、商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定期查与突击查、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等方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同时,发挥派出所点多、面广、线长的基层管理优势,组织民警大力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发动农村干部、消防责任人、村民等,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认真排查和整改身边的火灾隐患。
(三)强化经费保障,夯实基础建设。积极推动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村庄整治、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多渠道强化消防水源建设,改造农村地区现有的河、湖等天然水源,设置符合标准的消防取水点和取水设施,通自来水供水的农村,可在合适的位置设置消火栓。依托微型消防站等组织,配备手抬机动泵等移动消防供水设施和满足需要的消防水带、水***等器材。推动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在重点防护区域逐步安装市政消火栓。
(四)加大队伍建设,壮大应急力量。积极推动政府明确主体责任、经费保障标准,将乡镇消防队伍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由县区政府部门牵头成立乡镇消防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研部署乡镇消防队站建设工作,协调部门联动,保证乡镇消防队伍建设资金到位、责任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加强对乡镇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建立城乡联战联勤联训机制,将乡镇专职消防队纳入消防接处警子系统建设规划,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逐步整改隐患,消除致灾因素。村民建设住宅时,可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适当控制房屋之间的防火间距,防止建筑成片连片的建造,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逐步对农村地区敷设不规范的电气线路进行清理和更换,尤其对裸露线路要实施穿管保护,其敷设方式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农村老旧居民住宅更换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避免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由村委会组织人员挨家挨户走访,提醒村民及时清理柴火、稻草、秸秆等堆垛,或堆放于远离住宅的空旷、安全区域,防止因堆垛自燃而引发火灾。大力普及农村燃气使用安全常识,农村家庭可采用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并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确保发生问题及时采取机械保护措施。
(六)深入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继续推进“消防宣传进农村”,与乡镇综治机构、公安派出所结合,充分发动乡镇农村党政干部、网格员、志愿者,走街入户发放消防安全传单,并利用乡村大喇叭定期广播通俗易懂的消防安全提示,在商店、小广场等村民常去的地点设置专用的消防宣传橱窗,张贴消防安全提示和防火知识。联合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学内容,起到“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目的。借助乡村文化广场这一有力宣传阵地,在麦收时段、杨棉多发期,消防宣传车开进文化广场,播放消防安全常识、火灾案例警示等,向群众讲解消防安全知识;结合当前开展的“文艺下乡”活动,利用文化部门深入农村放映电影的有利时机,在电影片头播放消防安全宣传片或火灾警示片,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事业的关注。
菏泽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