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12月17日,郓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审议有关文件,研究部署下步工作。郓城县委书记姜凌刚出席会议并讲话。郓城县委副书记、县长谷永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广岱,县委副书记何元,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全体成员、县委依法治县办部分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审议稿)》《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12条意见(审议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审议稿)》《关于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工作的通知》《郓城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
姜凌刚要求,着力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引导全县广大干部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真正为郓城经济社会发展保好驾护好航。要着力提升科学民主合法决策水平,努力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始终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所有重大决策项目严格按程序实施。要着力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主体,加强以案释法、说理执法,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要全面落实执法责任,通过案卷评查、办理投诉举报等形式,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管,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要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综合改革,稳步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通过横向整合力量、纵向下移重心,切实将执法资源充实到基层一线。
姜凌刚强调,要着力提高社会综合治理能力,进一步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关键性作用,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集中行动,进一步拓展法治文化建设阵地。要坚持用法治思维约束道德问题,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法治本领,落实法治责任,不断提升法治郓城建设水平,为郓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