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村城区进行道路整治的通知
李村城区书院路近期将进行道路整治,为避免前修后挖,根据《青岛市城市污水排放管理条例》,凡欲在书院路(京口路———重庆路)接入雨、污水管道或改造、新设、翻修其
他地下管线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03年5月26日前,到青岛广业房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同时组织改造建设,工程竣工后,五年内不准掘路。
地址:李沧区北园路7号
电话:789****7081937
联系人:闫伟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青岛广业房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