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近日警告土地违法犯罪者土地违法犯罪必受严惩
青岛日报讯 非法占地情节特别严重者将处以3到7年有期徒刑。我市有关部门近日警告土地违法犯罪者,凡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耕地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土地犯罪活动,将受到严惩,绝不姑息。
我市法律界有关人士介绍,对于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犯罪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情节严重的,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非法转让或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类行为主要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土地犯罪行为。
这位人士进一步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情节严重”是指: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其它土地20亩以上的;非法获利50万元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它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情节特别严重”是指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其它土地40亩以上的,非法获利100万元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它恶劣情节,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