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加强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
节日临近,是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频繁开展时段,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演出市场秩序,兰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严格检查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准入情况,重点检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以及演出节目内容及相关手续。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未提供备案证明等资质证明和演出节目内容及相关手续的,要求一律停止演出活动。
执法大队加强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现场监管,严格查验演出批准文件、许可证照及相关手续,核验文艺表演团体、人员及演出节目内容,严禁擅自篡改或增加节目、变更演出内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加强以下情况演出的检查:在城乡接合部或乡镇街道举办,或者在物资交流会、庙会期间举办,邀请外来文艺表演团体参加的流动性演出;在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酒吧、旅游景点、游乐园等场所举办的驻场演出;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组台演出;在大型音乐节、艺术节等节庆活动期间举办的乐队演出。同时,加大演出市场巡查监管、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力度,主动与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沟通,第一时间掌握消防安全情况及舞台、看台搭建安全检查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告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近日,执法大队采取日常巡查和夜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区主要街道、夜市、大型商场门前等地擅自举行节日促销演出活动进行巡查。其中29日晚间共检查场所6家,夜市两处,现场取缔违规促销演出活动1起,有效维护了节日期间文化市场经营秩序。(韩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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