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计生工作坚持以人为本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委获悉,面对较为稳定的低生育水平,我市把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心逐步转移到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服务群众生殖健康上来,根据群众愿望确定思路,围绕群众需求落实服务,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政府埋单,实施“优生工程”
优生优育,是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提出的最强烈的愿望。为此,我市将推进优生工程纳入“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整合计生、卫生资源,全面、规范地推进优生工作。
仅2006年,我市就投入优生资金957.5万元,在10个区市实行了政府出资为群众免费婚检,在11个区市为群众免费提供优生四项检测。到目前,已有5个区市婚检率由原来的近乎为零上升到80%以上,崂山、黄岛、城阳等区市已实现从婚检到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优生系列工程全部免费。
我市还建立了病残儿家庭档案,对贫困残疾儿家庭予以适当救助,并积极组织开展病残儿矫正和康复治疗;推广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3-12岁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等,已有60%的镇(街)建有婴幼儿“早教基地”。
由于措施得力,近几年我市的出生缺陷发生率一直控制在4%。左右。
全面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
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在城市已经普遍开展免费生殖健康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将提高育龄妇女生殖保健水平的着力点放在了农村。市政府每年投入资金600余万元,为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一次以查环查孕为基础、以生殖健康为重点的专项检查。
同时,我市还利用社会捐款260万元,向市民免费赠送包括避孕药具在内的家庭药箱;建立避孕药具不良反应报告制度,降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发生率,把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落实农村计生家庭奖励优惠政策
为了解决计划生育家庭老有所养问题,我市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农村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父母,每人每年给予600元奖励。目前,已有13209人享受了这一奖励扶助制度。
此外,对农民和五市三区城区驻地失业、无业和自谋职业人员中的独生子女父母,我市每人每月发给不低于6.5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区市统筹解决,并通过金融机构以“直通车”的方式直接发放到奖励对象手中。农村低保家庭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三分之一,增发专项生活补助。对农村低保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独女家庭差额领取农村低保金后,每户每年增发400元专项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