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经信委关于做好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市经信委《关于做好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辖区相关企业:
为了充分展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最新发展成就、搭建电子信息技术最佳沟通交流平台、帮助企业推广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国家工信部和深圳人民政府定于2013年4月10日—12日,在深圳市共同举办“2013年年电子信息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
根据市经信委《关于做好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博览会筹备工作,现转发市经信委《关于做好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望辖区企业踊跃报名。我区将根据2013年福田区相关扶持政策给予一定的展位费支持。
***:《关于做好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福田区经济促进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做好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深经贸信息运行字〔2012〕43号
深圳市平板显示行业协会(深圳):
梁 毅:139****5481
袁新艳:136****5626
卢 锦:134****7804
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北京):
刘 洪:133****2018
贺琼华:139****8513
邸允柱:137****1066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有关电子信息行业协(学)会、有关电子信息企业:
为了充分展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最新发展成就、搭建电子信息技术最佳沟通交流平台、帮助企业推广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国家工信部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定于2013年4月在深圳市共同举办“2013年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为做好博览会筹备举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览会基本情况
(一)名称:“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China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xpo;英文简写:CITE)。
(二)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12日。
(三)地点:深圳会展中心(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四)规模:102500平方米。
(五)主题: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六)目标定位:力争办成服务国内产业发展、具有国际影响力、亚洲一流的综合性电子信息大展,成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和应用创新成果的展示平台,产业链对接、技术转化、商机探寻的贸易平台,学术交流、技术研讨、产业分析的互动平台。
(七)展览内容: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最新发展趋势,重点展示四大领域,包括:计算机、通信、消费类电子和数字家庭;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下一代网络等新兴领域;新型光电显示、高端集成电路、各类元器件等基础电子领域;信息系统及应用领域。
(八)同期活动:博览会期间举办1场主论坛和若干场技术与产品发布会。主论坛即中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技术与产品发布会即针对国内外产业热点,重点策划若干场技术与产品发布会。
(九)展会网址: www.citexpo.org 。
二、组织机构
(一)博览会组委会
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杨学山、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长许勤;
副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司长丁文武、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副主任陶少华、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彪、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聂玉春;
组员: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安筱鹏、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巡视员李颖、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郭立民、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副总经理陈雯海、深圳市平板显示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许生。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二)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司长丁文武;
副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副主任陶少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安筱鹏、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巡视员李颖、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贾兴东、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副总经理陈雯海、深圳市平板显示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许生。
秘书长: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副总经理陈雯海;
副秘书长:深圳市平板显示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许生;
成员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电子信息司、软件服务业司、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深圳市平板显示行业协会、工信部电子科技情报研究所、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深圳会展中心等相关部门同志组成。
(三)承办单位
承办单位为: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深圳市平板显示行业协会,论坛协办单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技情报研究所。
三、工作要求
举办博览会是展示我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水平、推动行业技术合作、引导信息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企业信息沟通和帮助企业推广产品提高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博览会的筹备和举办工作。
(一)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要积极组织本地区电子信息企业按照专业参展、参观,同时请将该博览会纳入区年度展会财政预算和支持范围,共同支持博览会的筹备和举办工作。
(二)请我市各有关学会协会充分发挥自身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会员企业的宣传动员,积极配合博览会组委会做好招展、专题活动等工作。
(三)请我市各有关企业结合自身市场推广工作的计划安排,结合博览会的专业专区设置,积极参与到博览会中。
(四)请各区经促局(经服局)指定一名联络员,并于2012年11月27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见***)反馈至市经贸信息委。
(五)博览会具体事宜请按照专业分工与承办单位联系。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任翔:0755-82002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