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城市场监管所积极开展辖区内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质量安全检查
为守牢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经营公平合理的市场秩序,加强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好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高城市场监管所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内销售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经营业户全面排查,要求经营业户要亮证经营,并发放《关于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的提醒告诫书》。
二是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得购进和销售无厂名厂址、无生产许可证、无强制性认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建立进销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应商、购买者等信息,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
三是要求经营业户禁止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电池等违法行为。
截止目前,高城市场监管所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检查经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业户5家,发放《关于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的提醒告诫书》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