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站推进三转工作落实
依托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站 推进“三转”工作落实
——漳河新区纪委监察局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纪实
本报通讯员 高东杰 刘星
2014年以来,漳河新区纪委监察局以加强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站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能力,稳妥开展廉政“门诊部”工作,积极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取得了初步成效。
健全机制,聚焦主业
新区纪委监察局制定完善了纪检干部全员接访和领导包案制度,建立健全了月工作例会、重要信访件督办、重要案件定时汇报等制度,办案工作站运行机制不断健全,确保了工作高效落实。
同时,建立了“四统一”工作机制。一是案件线索统一受理。不管是本级纪委收到的信访举报,还是上级纪委转办的或镇(街道)纪委收到的信访举报,一律转入办案工作站专人管理。二是案件查办统一组织。整合新区纪委机关、镇(街道)办案力量,统一调配办案人员,分类处置案件线索,严格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办案装备统一管理。对办案工作站的信访接待室、约谈室、谈话室和监控室,安排专人维护管理,确保办案安全。四是案件材料统一保管。对通过办案工作站平台办理的案件,严格按照案件材料立卷和归档要求,实行案件材料统一管理。
创新方式,分类处置
着眼早发现、早处理,依托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站,按照“提醒、诫勉、办案”三级廉政“门诊部”工作方式,分类处置收集到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对那些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或在信访、审计、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不廉洁倾向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那些在廉政勤政方面有轻微违纪违规行为,但尚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进行警示诫勉谈话;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的进行组织处理,应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快查快结,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如在查办漳河镇兴丰村原党支部书记方某的案件时,在查清违纪事实后,为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办案效率,快查快结,对群众再次举报的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司法机关查处。1—9月,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受理信访举报54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49件转新区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站列为案件线索,初核20件,约谈提醒党员干部10人,诫勉谈话3人。立案8件,结案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
管教结合,打造铁军
打铁还需自身硬,新区坚持以过硬作风打造反腐铁军,严格监督管理,强化纪检干部“正人先正己”意识,防止“灯下黑”。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新区纪检干部履职水平,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对纪检干部业务培训,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三个必须”:省、市纪委组织的业务讲座必须全员参加,每周必须抽出半天时间在办案工作站进行集中学习,案件主办、主审人员每年必须到市对口业务科室跟班学习不少于15天。今年以来,共组织区、镇两级纪检干部全员参加省视频培训6次,到市参加跟班学习3人(次),开展集中学习20多次。(2014年10月18日《荆门日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