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最后一公里三医联动惠民生
近日,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36 种国家谈判药品和2017 版国家药品目录部分高值药品经办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攀医保〔2018〕20 号),积极贯彻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理顺经办管理环节,落实医院、医药、医保职责,“三医联动”打通大病特病患者就医“最后一公里”,既保证国家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又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 一是定医院确保合理施治。按照省上规定,确定我市最高级别的市中心医院等3 家三甲医院为单行支付国谈药品的认定机构和治疗机构,确定市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为纳入乙类管理国家谈判药品、部分高值药品的审核机构和治疗机构;同时,建立了以101 名副主任医师以上、191 名主治医师以上专家组成的认定、治疗责任医师库,并分别签订认定、治疗机构服务协议,实行动态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合理施治。 二是定机构通畅供药渠道。通过公开条件、公正比选,确定国药西南、国药控股、重庆医股等4 家医药公司为单行支付国谈药品供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规范药房建设、药品配送、药品管理、供药要求,明确权利义务,畅通供药渠道,保证大病特病患者看得成病,吃得到药。 三是定规程明确管理责任。在出台《关于开展 36 种国家谈判药品和2017 版国家药品目录中部分高值药品补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基础上,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上政策、行政部门要求,市医保局分别对20 种单行支付、16 种纳入乙类管理国谈药品、2017版国家目录的7 种高值药品的医保认定管理、治疗管理、责任医师管理、供药机构管理、患者实名制管理、经办规程、结算和监管等方面提出要求,明确责任,确保医院、医药、医保“三医联动”,运转安全高效。 同时,为全面推进36 种国家谈判药品和2017 版国家药品目录部分高值药品实施,市医保局分别针对定点医疗机构、供药机构、经办机构进行了不同侧重点的政策解读,开展专题培训会,促进工作有序开展。目前,正协同信息系统管理部门,以金保系统为载体,积极同步建设定制管理平台,力争6 月份实现全程闭环管理,业务经办前台一单式结算,确保经办管理服务规范、群众享受便捷服务,基金安全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