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补助提标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17日发表
因孝感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提高(孝感政办函〔2022〕31号文件),自2022年5月起,调整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确保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标准调整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无固定收入的居住在城市的遗属每人每月885元,居住在农村的每人每月710元;因工死亡后,其无固定收入的遗属每人每月955元;机关事业单位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去世后,其无固定收入的遗属每人每月955元。上述遗属补助对象孤身一人的,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责任编辑:崔夏铭)
本网文章多为原创,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视为侵权。
分享到: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22 08:44:4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