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公务用车违规使用专项治理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防止改革走“回头路”,按照省、市纪委有关要求,我市将对公车使用管理违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围绕五个方面的违规行为展开:既领取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固定或变相固定使用公务用车,指既领取交通补贴,又固定或相对固定使用公务用车,或长期固定租用社会车辆;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或个人车辆;私车公养或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违规处置车辆,擅自将公车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长期使用,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处置公务用车。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将持续到4月底。为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县(市、区)公车主管部门成立了督查工作专班,结合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监督检查工作要求,采取现场查看、上路督查、随机暗访和运用公务车辆定位监管系统、公安交管部门“天眼”系统等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讯员周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