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待遇
3月10日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决定从今年起,提高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待遇。凡是已进入街道(乡镇)社区登记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属于享受对象范围。
住院慰问金和死亡慰问金有了大幅提高
“我市建立了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网络,并依托企退人员党支部、互助小组,实现了对企退人员的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10日上午,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说,从今年开始,对恶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及其他重特大疾病(一个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累计2万元以上)企退住院人员,由社区在年度内确定时间,按每年一次、每次不高于500元的标准进行实物慰问,比原来200元的标准增加了300元。与此同时,对死亡企业退休人员家庭,由社区进行慰问,标准为每人次1000元慰问金及花圈,比原来500元的标准增加了500元(不含花圈费用)。
同时,今年市区还将对日常走访中发现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遭遇突发性或临时性事件造成人身意外伤害、子女待岗在家无正常收入等)进行慰问,标准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元。
企退人员要抓紧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今年,市区将按每30~50名企业退休人员的标准建立自管小组。自管小组将及时与企业退休人员和街道(乡镇)、社区联系沟通,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同时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开展有益身心的各类活动,及时了解退休人员的困难和要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还将定期组织开展企业退休人员活动,开展面向所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健康教育、疾病防控、文体健身及其他公益性活动等,每季不少于1次。
“没有进入街道(乡镇)社区社会化管理登记的企业退休人员要抓紧带着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去乡镇、社区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否则享受不了上述相关待遇。”市社保局负责人表示,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服务工作,使广大企退人员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