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情况
经市委批准,2018年5月至7月,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对市移民局、市发改委、市扶贫办、市残联、市文体新广局、团市委、市招商局、市档案局、市民宗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对屈家岭管理区和京山市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精准扶贫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2018年10月15日至24日,经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5个巡察组分别向11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做好巡察整改作了表态发言。现将反馈情况公布如下:
市移民局党组
问题: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没有落细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不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科学。绩效考核流于形式,搞平衡照顾。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认真。
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思想建设抓得不紧,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组织建设抓得不牢,“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落实不到位。少数党员缺席支部党员活动、不按时交纳党费。作风建设抓得不实,基层调研指导、移民实用技能培训、驻村扶贫等工作不深入、不细致。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党风廉政建设有安排无落实,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日常监督管理薄弱。对审计报告和专项检查指出的问题督促整改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预算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专项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
在选人用人方面,未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建议: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视察湖北***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移民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二是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实支部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三是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市实施意见,自觉遵守公务活动相关规定。提高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结合移民部门实际,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对移民后扶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力度,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依规使用。
市发改委党组
问题: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存在差距,履行综合协调、宏观管理职能不到位。执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不坚决。落实专项规划力度不大。党组议事程序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应付思想。
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较少。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机关党委职能作用弱化。作风建设不实,抓落实力度不大。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实,对重点岗位缺乏严格监督管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部分项目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执行预算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大额现金结算、财务票据审核把关不严、不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等问题。
在选人用人方面,少数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过长。混岗问题较为突出。
建议:一是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视察湖北***精神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重要政策措施的研究。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督办。
二是要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委及所属党支部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丰富“党员主题活动日”活动,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
三是要抓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防范廉政风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市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公务活动相关规定。
四是要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核审批程序。
市扶贫办党组
问题: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对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理解不透彻,执行不到位。落实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不够精准有力。对县(市、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指导不具体,统筹协调不到位。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严格,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政治理论学习形式单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机关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工作作风不够务实,文件多、会议多、表格多、资料多现象较为突出。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对扶贫项目监管办法不多,督促扶贫问题整改力度不大。扶贫检查考核搞平衡照顾,不敢动真碰硬。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多发频发问题,缺乏有效应对措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机关财务管理不严格。对市老区建设促进会的监督管理缺失。
在选人用人方面,超职数配备干部。
建议:一是要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视察湖北***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对全市扶贫攻坚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指导督办,全力推动扶贫惠民政策落实落地。
二是要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着力解决支部建设薄弱、党员教育管理松弛等问题。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大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宣传。
三是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强化责任担当,突出抓好扶贫领域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源头治理。
四是要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公务卡结算等相关规定。加强预算管理,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及时防范财务风险。加强对市老区建设促进会的监督管理。
市残联党组
问题: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政治站位不高,对原党组书记、理事长瞿德银案件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不够,主动整改、追责问责不够。对中央、省、市有关惠残助残政策宣传不及时、不到位,残疾人康复、培训、就业、扶贫脱贫等工作成效不明显。党组议事程序不规范,存在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
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政治理论学习重形式、轻实效。对支部建设指导力度不够,二级单位党建工作薄弱。个别党员党性意识不强。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少数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实。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到位、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主动接受监督不够,部分重点岗位存在较大风险。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对国有资产监管不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财务管理不规范。
在选人用人方面,混岗问题较为突出。
建议:一是要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视察湖北***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大党的惠残助残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强化执行力。
二是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党员主题活动日”活动。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宣传舆论阵地建设。严格落实人事制度,严肃用人纪律。
三是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刻反思,全面彻底肃清瞿德银案件恶劣影响。聚焦主责主业,系统排查廉政风险。转变工作作风,做实做细惠残、助残各项工作,保障残疾人利益。
四是要加大专项资金管理力度,强化专项资金审核、申报、使用、监督。重点加强对二级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管。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加大助残、惠残项目公开力度。制定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机构的建设标准、服务规范、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行业体制机制。
市文体新广局党组
问题:在加强党的领导方面,“文化荆门”建设与市委要求差距较大。少数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主动担当不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办法不多。
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政治理论学习浅尝辄止。对机关党建指导不力,少数二级单位党组织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定期研判分析文化市场、新闻出版方面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不够。对文化市场监管不严,文化违法案件逐年上升。工作作风不严谨。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对违纪人员处理不及时、不规范、不到位。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国有资产管理、处置不到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列支公用经费、违规借款等。
在选人用人方面,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高层次、专业性、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
建议: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视察湖北***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形成工作合力。抓好文化产业发展,深入挖掘整合荆门的文化资源。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大决心、更强措施,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对文化体育新闻广播事业发展的领导,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文化执法。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效。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大力引进培养高层次专业性复合型人才。
三是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纪律规矩教育,坚持抓早抓小,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四是要加强对二级单位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
团市委党组
问题: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贯彻落实******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不到位,对全市团员队伍基本情况掌握不全面、不精准。宣传、推进基层团建改革力度不够大。联系青年、服务青年能力有待加强。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严格。
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对思想建设重视不够,官方网站、官方微博更新缓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强。机关党组织不规范,对团属协会党组织建设指导不够。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层层递减。从严治团要求落实不力,团属协会违规向会员单位摊派收费问题时有发生。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违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团属协会会费收支管理不规范。
在选人用人方面,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不严。对挂职、兼职干部使用、管理不规范。
建议:一是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视察湖北***精神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事业发展基本特征和目标要求,深化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改革创新。转变作风,务实工作,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二是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党支部建设和组织生活规范化。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站稳舆论阵地,充分发挥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对青年群体意识形态的引领作用。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有关制度规定,规范挂职、兼职干部的使用和管理。
三是要坚持从严治团,防范廉政风险。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对团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扎实开展隐患排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强化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
市招商局党组
问题: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对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不够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走样。
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薄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好。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指导督促较少,抓早抓小、主动问责不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
在选人用人方面,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不严。混岗问题较为突出。
建议:一是要认真抓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视察湖北***精神的学习贯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市委对招商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二是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党员日常管理,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活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是要切实拧紧责任链条。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防范重点岗位的腐败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市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公务、商务活动相关规定。
四是要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强化资金管理、使用,严把财务审核报销关,防范财务风险隐患。
市档案局党组
问题: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传达学习中央和上级精神不深入、不全面。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到位。
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机关党建工作抓得不实,“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少数党员未按规定交纳党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实。结合系统、业务特点开展风险排查不够。廉政谈话、监督提醒走过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超范围报销费用、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白条”入账等问题。
在选人用人方面,干部队伍年龄和知识结构不合理。少数党员干部未按规定轮岗交流。
建议: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视察湖北***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在谋全局、把方向、抓管理上主动作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二是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机关党支部特别是离退休干部支部建设。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
三是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风险排查,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市实施意见。对苗头性问题要抓早抓小,对已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严肃问责。
四是要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规范运作,严把财务报销审核关。
市民宗局党组
问题: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工作要求不到位,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存在薄弱环节。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理论学习方式方法单一,与民族宗教工作结合不紧密。意识形态工作有弱化倾向。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牢。少数党员不参加支部学习和组织生活。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谈话流于形式。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不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大额资金使用审核把关不严。
在选人用人方面,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
建议:一是要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视察湖北***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加大对露天宗教造像清查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二是要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指导。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开展支部活动,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结合民族宗教工作特点,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
三是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狠抓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扎实开展廉政谈话,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提醒教育。加大主动发现问题和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四是要规范财务管理,严明财经纪律。严格审核把关,防范财务风险隐患。
屈家岭管理区工委
问题: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工委抓党建主职主责意识不强,在谋划、推进、指导、督查党建工作上力度不够,措施不硬。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没有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少数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搞形式、走过场,少数党员党性意识淡薄、组织观念淡化。“整县推进”工作不扎实。基层党支部班子年龄老化、结构不优,少数队(村、社区)干部政治意识不强,“领头雁”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功能发挥不理想。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建设缺乏有力支撑。
在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方面,贯彻落实金融扶贫、危房改造、产业扶持等政策打折扣、有偏差。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发挥效益不明显。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管不到位,少数扶贫工程项目存在围标、串标、应招标未招标等问题。扶贫账目管理不规范。
建议:一是要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切实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指导督导,着力***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大力实施“整县推进”计划,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员党性教育,规范党员日常管理。选优配强“两委”班子。壮大集体经济,促进群众增收。
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决策部署,科学制订扶贫年度规划。加大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管力度。规范扶贫领域招投标工作。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三是要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对农村饮水、通村通组公路、生产生活用电等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以务实作风抓好推进、抓好落实。
京山市委
问题: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部分镇党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够强,对农村党建工作指导不够。抓基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够,少数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整县推进”工作不扎实。部分村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党建资料缺失。“第一书记”引领作用发挥不够。“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少数基层党组织落实上级要求打折扣、乱作为。少数党员干部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
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方面,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扶贫项目建设存在应招标未招标、虚假招投标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力。
建议:一是要紧紧围绕“政治功能”的强化,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好、堡垒作用发挥好。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宗旨意识教育。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农村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坚决防止村级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完善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二是要紧紧盯住项目实施“落地生效”,确保扶贫脱贫政策惠及每一名贫困人口。围绕“精准”二字,明确责任、细化任务,齐心协力推进扶贫攻坚。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
三是要紧紧围绕“狠抓落实”,锤炼党员干部抓落实的硬作风,不断增强抓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是要紧紧盯住基层“微腐败”,继续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坚持抓早抓小抓常,对“微腐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惩处一起,通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