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公示反馈问题20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
根据《宜昌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责任分工》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西陵区已完成序号20号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现将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2017年12月29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12月30日前致电或邮寄至湖北西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政编码:443000
邮寄地址:宜昌市黄河路8号
开发区管委会:宋怀青 电话:0717-6312132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3日
一、反馈意见
全市16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5个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沙湾污水处理厂,未正常运行。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开展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专项集中整治, 2017年底之前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未按时完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工业园区(开发区),对地方党委政府综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三、工作成效
1、沙河综合整治工程已于2016年开工,目前已完成截污、清漂工程,清淤、市政管网建设及沙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扩容工程)正有序推进。
2、通过管网铺设污水截流,将沿线污水纳入附近的沙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彻底改变沙河流域水质,规划建设从沙河污水处理厂~河口段污水排水管约4.0km,该段排水管与沙河污水处理厂主干管网相连接。
3、建立环保测评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快推进沙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
2、建立日常巡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