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
本网讯 10月25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杨明寿主持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田文大,党组成员、副主任杜家法、李晓英,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郭永金参加会议。省政协委员、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志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覃建国、民工委主任李书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自治县计生局主任科员谭丛卉,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老干部工作科科长黄其楷等应邀列席会议。
专题生活会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通报了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情况。每位党组成员按照长组文〔2010〕29号要求的“按照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对照《廉政准则》规定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逐条进行检查,紧密联系人大工作的实际,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班子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产生的原因,寻求共识、总结经验、明确方向,达到了增强党性、团结协作、提高觉悟、履行职责、创新发展的目的。会上,应邀列席会议的同志也发了言,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予以充分肯定,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
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杨明寿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就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保持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水平。认真学习领会***同志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认真研读政治理论原文、认真研读上级文件原文、认真研读纪律规定原文”的要求,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着重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素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要把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常规性的工作认真抓好,要建立长效机制,长期贯彻,常抓不懈。二是进一步严格要求,保持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时刻进行自我反思,看看自己的思想和言行是否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解决好“年龄与工作”的关系问题,在学习、工作以及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三个“继续”,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继续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要继续保持,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要继续提高。三是进一步搞好工作,保持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作风。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履行好立法、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和人事任免等各项职能,注重发挥人大常委会及办事机构负责同志熟悉县情的特长,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为县委的决策当好参谋,为县域经济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