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调解一市民成功退回17万元随车吊
湖北宜都网(通讯员 孙宜君 张开平)近日,宜都市民王先生成功退掉价值17万元的不能上牌的随车起重运输车(随车吊),压在心头一个多月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今年6月,王先生为了致富,赴随州市某专用车公司花17万元购回一辆随车吊,当他交了车辆购置税,买了车辆保险后,到宜昌市交警支队办理上牌手续时,交警发现其车辆发动机号和车架号与车辆出厂证明上的号码不符,依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九条不能上牌。这意味着王先生的车辆不能上路经营。
王先生经过思量,向市工商局经检大队申诉,尽管经营者和交易地不在宜都,该大队还是主动承担维权责任,迅速联系随州某公司,向其通报情况,指出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十六条,要求其派人来处理问题。
上周在市工商局的法律宣传和主持调解下,王先生与该公司达成退车协议,并由公司赔偿王先生支付的有关费用1万元,达成协议的当天下午6时前,王先生收到对方给付的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