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19)整改情况公示
樊城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
反馈意见(序号19)整改情况公示
一、整改任务
反馈意见中指出“湖北省共建成水库6275座,水电站1788座。汉江在流量减少的情况下,仍实施六级梯级开发,干流流速降低,水体自净能力下降,近年来年年发生水华。”
二、整改目标
将环保理念融入项目建设和运营全过程,加强对汉江水资源的合理保护和利用。
三、整改措施
1.对汉江流域梯级开发,严格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二五”汉江和江汉运河高等级航道建设方案的批复》(发改基础〔2012〕3043号)等已有审批文件执行。
2.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优化区域水资源配。在服务配合实施南水北调国家政策的前提下,争取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实施南水北调补偿工程和措施,解决汉江流量减少带来的各种问题,从源头上狠抓落实。
3.加快推进河库长制实施步伐,将汉江管理责任具体细化,严格控制汉江水资源利用和保护。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和投入,实施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全民共享,共同保护绿色汉江美好生态环境。
四、整改效果
1、严格按相关审批政策进行落实。
2、我区于5月24日印发《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库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樊办发〔2017〕9号),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河库长体系,并已明确各级河库长及职责,加强对河库的监督管理。
3、待国家审批规划批复后,将按市水利局统一部署落实南水北调补偿工程和措施。
联 系 人:李 渊
联系电话:3221140
樊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