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开展救灾资金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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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31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切实发挥救灾款物的保障作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救灾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民政救灾资金使用检查工作专班,就2012年市民政局下拨的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自查涉及救助程序、救灾款物发放、资金管理三个方面,着重检查社区救灾签章花名册是否规范,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并对救灾资金的使用情况入户回访。经自查,我区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管理制度相对完善,资金做到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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