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窗口积极应对房产新政免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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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31日发表
从4月1日起,为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同时,为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将居民自住和改善性第二套住房房贷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20%。为配合新政的落实,地税窗口承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核合格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免征业务,同时,窗口将为有特殊需求的市民提供节假日预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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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19:42: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