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州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黄州政办〔2020〕38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州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州工业园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黄州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9月21日
黄州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按照“坚持需求导向、强化标准引领、注重改革创新、适应基层特点”的原则,紧扣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紧密联系实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通过基层政务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2023年年底前,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全区(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主要时间节点如下:
1.2020年11月底前,对照《指导意见》确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我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2.2021年至2022年上半年,根据***部门编制的其他相关部门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完善我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3.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指导意见》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建成全区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对照***制定的《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可在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明确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沟通上级对口部门,切实加强对各乡镇业务指导。2020年9月30前编制完成乡镇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部门所负责领域标准目录和标准指引落实意见报送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具体责任分工是:
1.重大建设项目领域。(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义务教育领域。(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户籍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黄州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 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财政预决算领域。(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城乡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环境保护领域。(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黄州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市政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涉农补贴领域。(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3.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4.医疗卫生领域。(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6.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7.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8.扶贫领域。(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19.税收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部门要对接***《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围绕公开什么、由谁公开、在哪公开、如何公开等内容,督促指导乡镇抓好标准指引的落实。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本系统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逐项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图,并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拟定公文时要提出信息公开属性建议,制发公文时,要在文件附注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要说明理由。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内容,定期对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或失效废止的信息及时公开、清理。准确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律法规禁止公开、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逐项对照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确保目录中所在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公开,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充分发挥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平台、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示栏等平台作用,多渠道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区政务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专区要求标示清楚、方便实用。(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区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结合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制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清单明确公众参与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座谈会参加人员、走访情况、征求意见结果等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职责内政务服务事项、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要通过短信等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服务信息集成、优化、简化,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统筹推进线上线下数据互联共享,实现办事政策、服务信息向乡村延伸,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乡镇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指导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要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依法规范受理审查、办理及答复,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调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组成情况见***),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开展。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组织实施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经常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各乡镇要加强对各村(社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同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对接,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及时进行督促指导和***评估,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重要节点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四)加强监督评价。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每月要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全区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推进工作。
***:黄州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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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州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刘恩锋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林 岚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童佩炜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丰世宏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成 员:范 琼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建芳 区发改局副局长
程 邈 区教育局副局长
尹 焯 市公安局黄州区分局副政委
余毅芬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杨 波 区司法局工会主席
杨晓兰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宋正明 区人社局副局长
彭晓林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董 娟 市生态环境局黄州分局副局长
余 琴 区住建局副局长
何裕聪 区交通局副局长
余小俊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涂建立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董志伟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徐 俊 区卫健局副局长
韩红丽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刘 芬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罗美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童珍军 区扶贫办副主任
邓宇翔 区税务局副局长
尹宏伟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协调各乡镇、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承担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