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价格认证中心对我区价格认证工作进行评审
10月22日,市价格认证中心主任江立明一行根据《株洲市价格认定案卷评审办法》(株发改发[2017]51号)文件要求,对我区价格认证中心的价格认定案卷进行抽查评审,进一步规范我中心价格认定行为,提高价格认定工作质量和水平,我中心认定人员认真做好准备,接受上级领导的工作督查。区发改局副局长黎剑主持会议。
会上,黎剑就开展价格认定案卷自查情况进行了汇报;随后,江立明一行就价格认证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案卷评审组人员随机抽取连号的20个案卷进行了细致地评审,确认荷塘区价格认定案卷认证工作程序合法、材料完整、审批工作规范,对个别复杂案件进行了讨论剖析,提出了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和办法。
据悉,按照此次价格认定案卷自查的要求,主要针对价格认定案卷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立卷归档的标准性进行自查,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办结的163宗价格认定案卷逐项检查,办结率100%。
江立明对我中心价格认定人员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要求,一是认真做好价格认定案卷的立卷和归档工作,切实提高荷塘区价格认定工作水平和案卷质量;二是认定人员要增强学习本领、增强知识素养、提升理论水平、提升工作能力,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严格按照中心的工作制度,做好每一起价格认定案件,严格依法认证,做好服务司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的相关价格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