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界首镇贺铺村大洞湾桥危桥改建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茶陵县界首镇贺铺村大洞湾桥危桥改建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茶陵县界首镇贺铺村民委员会,于2014年10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CLZB-2014-046;
2、工程名称:茶陵县界首镇贺铺村大洞湾桥危桥改建工程;
3、招标单位:茶陵县界首镇贺铺村民委员会;
4、建设地点:茶陵县界首镇贺铺村;
5、建设规模:项目总造价约32万元;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近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且拟任项目经理须为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4、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壹份: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注册建造师证及B证、项目总工职称证及B证(均须提供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⑥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如证照正在办理延期或审核手续而无法提供原件时,则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按顺序装订,且须标注页码(页码格式为第几页,共几页)。所有证件须年检合格、复印清晰,否则拒绝接受报名。投标人确保所有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2、本工程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经理,否则不予接受(省外企业必须法定代表人)。
3、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10月28日上午11时(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茶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株洲市茶陵县城炎帝南路)。
5、招标文件成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茶陵县公众信息网和茶陵县招投标网等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燕萍 联系电话:0731-25254376
茶陵县界首镇贺铺村民委员会
茶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