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昨召开协调会要求做好景观建设强化迎奥氛围
青岛日报讯 为贯彻落实2008年第一次奥帆委主席办公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2008奥帆赛环境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市委宣传部昨日召集各区市、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举行2008奥帆赛环境宣传工作协调会议。
会议通报了市委副书记、市长、奥帆委主席夏耕在2008年第一次奥帆委主席办公会议上的讲话要点、2008奥帆赛环境宣传工作总体方案、2008奥帆赛市南区环境氛围营造方案以及关于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协办城市形象景观的要求,对迎办奥帆赛及残奥帆赛的环境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经讨论研究,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
会议表示,环境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是奥帆赛承办工作的两项重要内容,随着奥帆赛的日益临近,做好这两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各区市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全市一盘棋和东道主的意识,强化迎奥氛围,把奥帆赛环境宣传工作做得缜密、细致、周到,为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帆赛打下坚实的舆论基础。
据悉,2008年奥帆赛环境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将以“人文、和谐、共享、特色”为主题,围绕“中国风格、青岛特色”的理念,深入解读奥运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分区域、分阶段构建主次分明的环境宣传景观系统,营造热烈、欢快、和谐和“岛城无处不扬帆”的奥帆赛氛围。
会议特别强调了要做好奥帆赛和残奥帆赛环境宣传的衔接与转换工作。根据国际奥委会的要求,除奥运会和残奥会的共用元素外,奥运会期间,城市景观宣传中不得使用残奥会的元素,反之亦然。另外,为维护北京奥运会统一的品牌形象,国际奥委会要求北京与6个协办城市的城市景观和场馆景观需采用协调统一的模式,只能使用北京奥组委设计开发的会徽、吉祥物、色彩、核心图形等形象元素,不应再自行形成一套形象体系。在形象景观统一风格的前提下,协办城市可适度体现各自城市和举办赛事的特色,但原则上地域特色不得超过整个景观量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