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宝应县镇(区)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今年以来,我县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四起,造成两人死亡、两人重伤,事故发生地多为开发区、乡镇在建违法施工建筑工程,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有力措施不懈怠不松劲防事故防反弹确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紧急通知》(苏建传〔2017〕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镇(区)建筑施工实际,我局决定开展镇(区)建筑施工领域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行动)。
现将《宝应县镇(区)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2月6日
宝应县镇(区)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全县镇(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治理和纠正建筑工地的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联动执法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法律意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杜绝一般性事故的发生,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宝应县镇(区)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郁忠浩
副组长:王金宏、戴汝新、吴俊
成 员:华道明、蒋长银、倪宏伟、刘伏贵、吴文嵩、魏启明、李琛、马国波
三、整治重点
(一)建设工程项目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安全、质量监督备案,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在安全报监时提供危大工程清单的;
(二)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三)施工企业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没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不到位的;
(四)建设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施工合同和项目部备案手续的;
(五)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审查并组织实施,未按规定进行相关检测和验收的;
(六)没有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或落实不到位,现场人员防护、警示标志、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办公及居住安全等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七)监理单位及人员未备案的,未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未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未参加危大工程验收的;
(八)建筑施工现场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
四、工作步骤
1、排查摸底阶段(2017年12月10日至15日)
各镇(区)建管站应对所属区域内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建立台账(注明工程概况、责任主体、施工进度、存在问题等内容),由所属政府盖章于12月15日前报县建管局安监站,不得瞒报、漏报,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将予以通报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2、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2月16日至26日)
各镇(区)建管站、各单位应对所属区域和所承建项目按照专项行动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
3、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10日)
县建管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全县镇(区)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责令停工整改的建设项目,整改后提出申请,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对拒不停工整改的,采取约谈和通报、媒体公开曝光、上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措施,并对重大违法项目由我局执法大队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同时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4、总结通报阶段(2018年1月11日至16日)
县建管局将对此次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通报,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同时组织“回头看”检查,对在“回头看”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镇(区)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本区域、本企业工程实际和以往事故高发类型,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建立机构,指定专项行动工作主要责任人和联络员,明确专项行动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2、开展宣传教育。各镇(区)、各单位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全方位加强教育引导和宣传。重视安全培训工作,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提高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从根本上树立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主体的意识。利用专项行动,大力提升施工现场标准化、防护工具化、操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水平。
3、严格落实责任。各镇(区)、各单位要分解责任,严格履职,盯着问题抓落实,注重整改求提高。切实增强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自觉性、紧迫感。
4、注重整改提高。各镇(区)、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活动中好的做法与不足,举一反三,巩固提高,切实提高企业与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专项整治检查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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