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小微企业创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2017-BYZX-167
1、江苏宜兴隆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宝应县中小微企业创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勘察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初审。
2、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宝应县新气象局斜对面
(2)项目概况:一期工程占地约80亩,总建筑面积约33000m2,其中标准化厂房约12栋,门卫室,消防水池、泵房等。
(3)勘察费用:7.6万元。
(4)勘察期:1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合格勘探报告
(6)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建设区域内的工程地质勘察和测量
4、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宝应县中小微企业创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勘察项目;
5、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职业资质或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6年10月-2017年9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不能反应2016年10月-2017年9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
(4)提交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⑤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3)报名时经资格初审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26日~2017年10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宝应软件信息产业园向南200米)招标代理四室(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投标人投标前自行详细踏勘现场、收集相关资料及数据。
联系人:朱祥 冯凯
联系电话:150****9339 133****1038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