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劳动监察大队对欠薪行为动真格
日前,县人社局就本辖区一企业拖欠职工劳动报酬,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该企业5名职工追回了被拖欠的劳动报酬2万余元。“真没想到时隔那么久,你们居然帮我们追回了拖欠的工资,感谢政府!感谢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一名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拉着执法人员的手如是说。
2018年7月,县人社局受理了扬州某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一案,县人社局执法人员调取了相关劳动保障资料,因该公司已经停产、人事资料保存不全等原因,执法人员经过调取考勤表和多方取证将涉及工人工资的核心证据固定下来。其后执法人员多次约谈企业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也承认了由于生产经营问题,企业已经停产,无力清偿职工的劳动报酬。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耐心的教育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改正期限到期后,考虑到该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劳动者的讨薪需求,遂对该企业做出行政处理决定书。
2019年6月18日,在历经6个月的行政诉讼期后,县人社局第一时间将该案移交宝应县人民法院,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20年10月19日,宝应县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强制执行。
下一步,县人社局将积极联合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探索建立高效的联动机制,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坚决为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