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通知
龙江、勒流、杏坛、均安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区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纠风办和佛山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在全省及全市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系统及乡镇、街道(社区)基层站所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区今年的行风评议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按照《广东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通过发挥群众和社会各界对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作用,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把民主评议行风及纠风专项治理,政务公开,创建文明行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廉政机制,树立廉洁勤政、求真务实、高效运行的部门和行业作风。
二、评议的对象及内容
1、评议对象:
①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系统;
②龙江、勒流、杏坛、均安镇基层站所(包括公安、工商、国税、地税、劳管所、交管所、建管站、文化站)。
2、评议内容:
①2003年以来(下同)被评议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制定并实施行风建设的计划、措施、落实行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②被评议部门和单位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情况;
③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情况;
④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情况;
⑤被评议部门和单位推行政务公开、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情况。
三、评议组织
1、区成立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的任务是:负责组织、指导各评议阶段工作,督促被评议单位搞好自评和根据评议团所提意见及建议进行整改。协调小组组长:李亚娟(区政府),副组长:劳溢初(区人大)、欧兆权(区政协办)、潘伟渝(区监察局),成员:黎敏秋(区财政局)、周爱群(区计生局)、何惠和(区民政局)、林定基(龙江镇)、霍玉添(勒流镇)、黄干忠(杏坛镇)、欧阳永业(均安镇)、陈小洁(总工会)、 曹毅(团区委)、陈瑞娥(区妇联)、许钦发(区纠风办)。协调小组在行风评议结束后自行撤消。
区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区政府纠风办具体负责(设在区纪委执法监察科内),负责人许钦发,联系电话:22833636、22833623。
各被评议单位要成立协调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本辖区的自评和整改落实工作。
2、区成立行风评议团。由区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邀请区人大代表3名、区政协委员3名、区监察局特邀监察员8名、新闻单位2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推荐3名同志参加,组成行风评议团。由于今年被评议单位较多,为便于工作,区行风评议团分设5个分团,即:财政分团(负责财政系统)、计生分团(负责计划生育系统)、民政分团(负责民政系统)、基层A团(负责龙江和勒流镇)、基层B团(负责杏坛和均安镇)。评议分团的主要任务:开展调查研究,按评议内容如实收集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对被评议单位的评议报告和进行评议,与领导班子或协调小组进行交换意见。
四、评议步骤及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4月底前)。各被评议单位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组成人员(另指定一名参加区行风评议办公室成员)、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报区政府纠风办。
2、自评阶段(5月底前)。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系统(含下属部门)和龙江、勒流、杏坛、均安镇(由各镇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统一组织,日常工作由各镇纪委监察室具体负责)根据上级的部署和我区的具体安排,认真组织本系统、本辖区基层站所按照评议的内容和结合自己的实际进行自评及自查自纠,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或问卷调查等方法,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并按评议的内容和要求,于6月10日前向区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和评议分团提交自评报告(基层站所的行风自评报告,由各镇协调小组负责综合上报的同时,上报一份区政府纠风办)。
3、评议阶段(7月底前)。各评议分团和区纠风办利用3~5天时间,采取问卷调查、直接调查、个别座谈和召开各类型各层次座谈会及暗访等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各评议分团对各系统和各镇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及社会各界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并与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或协调小组交换意见,形成评议报告初稿,报区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审议后正式形成评议报告。
区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分别召集各被评议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参加民主评议会议,进行面对面的评议,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次。
4、整改阶段(9月底前)。各被评议单位根据评议团所提意见及建议,制定措施计划,认真进行整改,写出落实整改情况报告。两个月内未能落实整改的,要向区政府纠风办说明原因。区政府纠风办将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查”活动,并适时召开整改情况汇报会,巩固行风评议工作效果。
五、要求
1、各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评议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各被评议单位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找准问题,抓好整改,真正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纠、以评促改。对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要限期解决;对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做出整改计划,给群众明确的答复。
3、做好情况综合上报工作。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系统和龙江、勒流、杏坛、均安镇等单位要在6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向区政府纠风办上报自评报告、工作总结报告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4、各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要协助支持各评议分团开展工作。评议分团下基层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以及评议期间的工作用车,分别由区财政局、计生局、民政局负责解决(基层A团由区纠风办负责,基层B团由杏坛镇负责)。
二○○四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监察 工作作风 评议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