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屋建筑工程可分段办理施工手续
11月3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沈阳在推进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创新举措——
沈阳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根据施工进展顺序自主选择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手续,该举措可为企业至少抢出3个月的施工时间,让企业“拿地即开工”的梦想变为现实。
审批提速 降低企业成本
据了解,房屋建筑工程分阶段办理施工手续,主要是为了帮助企业解决从拿地到开工等待时间长的问题。沈阳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在建设单位基本确定土地归属后,可根据施工计划和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对正负零以下工程在容缺承诺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下,先行申请办理开工意见书,待全部手续齐备后再正式办理施工许可证。
在前期的试点阶段,沈阳已为中国医大一院医疗中心等多个项目分阶段办理了施工手续,为企业节约了时间,有效降低了企业的成本。
违背诚信 2年内不得申请
开工意见书办理,由建设单位向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施工许可办理权限范围,对建设单位的申请审核合格后,核发开工意见书和施工许可证。
此外,市区建设行政管理、市场监督、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将对取得施工手续的工程项目实施安全、质量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诚信惩戒。受过行政处罚和违背诚信的企业,2年内不得提出分阶段办理开工意见书的申请。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