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我县公证工作在创新中挺进
2011年1至6月,我县公证处2名公证员共办理公证事项202件,提前半年时间超额完成了全年公证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县下达全年公证工作任务为200件),日均办理公证1.5件。 为充分发挥公证职能在预防矛盾纠纷,减少诉讼,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民商事活动交易安全的作用,保证2011年县对公证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的完成,公证处采取积极措施,广泛拓展公证业务。一是加强对公证工作的宣传。公证处充分利用司法局组织的各种宣传活动,有机宣传公证职能任务,提高社会公证对公证工作的知晓率和覆盖率,上半年,共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资料140000册。二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公证人员除认真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各种公证业务培训外,还认真自学与公证业务知识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提高了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开通便民服务渠道。公证处作为司法局的对外服务窗口之一,为方便群众办理公证,在公证处公开了办理公证事项一次性告知制,公证收费标准等事项,为办证群体作了详细的介绍,方便了群众办证。四是加强干部管理,强化作风建设。公证人员严格参加县司法局的考勤,坚持在岗在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五是积极拓展公证业务领域。紧紧围绕全县“建设经济强县、实现跨越发展”目标,找准公证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进一步发挥公证职能优势,积极为全县大项目建设提供公证服务,在房屋买卖、分割、赠与、放弃继承权声明等公证事项方面,大力开拓公证业务,延伸公证服务范围,发挥现场公证、证据保全等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