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下周启用有效期10年
9月11日从市公安局获悉,自9月15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全面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即2014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停止受理现行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新版通行证在外观、工艺、功能和申请、使用方式等都发生了一些变化,进一步便利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提高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签发和查验效率,增强证件防伪性能。
相比现行(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最大的变化是参照国际标准设计,变为卡式证件,大小同居民身份证相当,内部嵌有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印制过程中还使用了多项物理防伪技术,防伪能力明显增强。往来港澳签注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可以重复擦写)。内地和港澳地区口岸查验部门查验时不再加盖验讫章,签注使用情况由计算机信息系统记录管理,有需要的持证人可向内地及港澳地区主管部门查询签注剩余次数等信息。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另一个变化是,对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6周岁以上(含)的申请人将采集或核验指纹,对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留存指纹后,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在通关时可以使用内地和港澳地区口岸的自助查验通道。申请人只需在申请证件时签署《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签署),即可实现一次备案、三地自助通关。
此外,成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收费标准不变。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往来港澳通行证(本式)及往来港澳签注(贴纸式)可以继续使用。持用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可以继续申请贴纸式往来港澳签注,也可以申请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新版通行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弯折、刮擦、水浸以及强光、强磁场或高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