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小香猪里脊火腿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抽检监测(市级本级) 2021年辽宁沈阳流通环节监督抽检计划中涉及我县1家生产经营企业的1样食品不合格。现将生产经营的这1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康平县康平镇大东方新奇购享副食商店经营的小香猪里脊火腿
(一)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1、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g/kg.标准指标,≤0.075,实测值0.633。单项 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 5009.28-2016(第一法).2、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 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标准指标,≤0.075。实测值,8.613。单项 判定,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我局城北市场所现场检查及调查,此批食品15公斤,价值132元人民币。企业已进行整改。已对该经营单位进行了责令整改和警告的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我局现场调查,此次不合格原因为生产厂家控制不严,导致食品不合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了整改措施。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