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请拨付的生猪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配套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沈财农[2020]630号)文件规定,全市养殖环节病死猪实施统一收运、集中处理的方式,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80元/头,其中:中央财政承担50元/头,省财政承担10元/头,市财政承担16元/头,县财政承担4元/头。我县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养殖环节产生的病死猪84973头,均由康平县题桥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收集、转运并无害化处理。接续前一次各级配套补贴资金的申请数据,此次申请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养殖环节病死猪45720头的中央配套补助资金228.6万元、81450头的省级配套补助资金81.45万元、65056头的市级配套补助资金104.0896万元和22024头的县级配套补助资金8.8096万元,共计422.9492万元(详见***)。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辽农畜[2021]65号)文件规定,省以上财政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按照生猪养殖量、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量、专业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理数量等因素法切块下达各市包干使用,超支不补。按照市局要求,本次申请的市级及以上配套补助资金414.1396万元全部从《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的通知》(沈财指农[2021]1434号)文件中拨付的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中央资金195.6908万元和省级资金218.4488万元中合并统筹使用,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且本次拨付后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内中央和省级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余额为0元。现申请拨付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市级及以上配套补助资金414.1396万元、县级配套补助资金8.8096万元,共计422.9492万元(肆佰贰拾贰万玖仟肆佰玖拾贰元整)。现对申请拨付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配套补助资金422.9492万元(肆佰贰拾贰万玖仟肆佰玖拾贰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联系电话8737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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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生猪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资金配套情况明细表.xls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