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7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经审议,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0年7月23日-2020年7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23-86960216
通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环评类别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报告表 | 1 | 关于《江苏亚太吊具有限公司年产240套智能吊具、120台吊索具专用存放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的审批意见 | 泰高行审批〔2020〕20085号 | 2020.7.22 |
报告表 | 2 | 关于《泰州方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打磨100万套电视支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泰高行审批〔2020〕20086号 | 2020.7.22 |
*** | 1、江苏亚太吊具有限公司年产240套智能吊具、120台吊索具专用存放架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意见 2、江苏亚太吊具有限公司年产240套智能吊具、120台吊索具专用存放架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全本公示版 3、泰州方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打磨100万套电视支架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意见 |
***:1、 亚太.pdf
2、亚太吊具环评表WQW.pdf
3、方源电子 0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