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县财政局多措并举,组织开展2021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明确自评对象和资金范围。根据年初规划,制定《关于开展2021年县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将2021年度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全部纳入自评范围,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
规范评价流程及依据。在《通知》中明确自评工作要求,从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满意度,项目绩效自评表、自评报告模板等,规范预算单位自评依据和流程。
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约束机制。为保障自评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单位绩效意识,按照“谁支出、谁自评”的原则,明确各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对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严把审核关,提升自评质量。为提高绩效自评工作质量,县财政局在工作中与资金使用单位积极沟通,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对绩效自评、部门评价报告进行严格审核,不仅提升各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质量,而且为下步绩效管理工作积累经验。
建立自评抽查复核机制。在审核单位自评的基础上,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采取资料核查与实地核实方式对部分项目实施再核实,进一步提高自评结果严肃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有效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和效率,避免绩效评价自评流于形式。(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