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北滘镇城区范围内各类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北滘镇人民政府:
报来《北滘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北滘镇城区范围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北府函〔2022〕40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等有关规定,在实地勘察、成本调查和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就北滘辖区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北滘镇城区范围的路内停车位收费标准暂不调整
北滘镇城区范围的路内停车位继续按以下收费标准执行:
(一)白天(07:30-22:00):3元/半小时;
(二)夜间(22:00-次日07:30):3元/半小时,最高限价10元;
(三)24小时最高限价30元。
(四)停车不超过半小时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以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
(五)停放时间超过免费时间的,按照实际停放时间收费,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跨时段停放的,按不同时段收费标准累加收费;大车按实际占用车位个数计收。
二、公共露天停车场(不含公共机械式立体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白天(07:30-22:00):前3小时按5元/次计收,超过3小时后按2.5元/半小时计收;
(二)夜间(22:00-次日07:30):前3小时按5元/次计收,超过3小时后按8元计收,最高限价8元;
(三)24小时最高限价25元/辆。
(四)停车不超过半小时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以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
(五)停放超过免费时间的,按照实际停放时间收费:超过半小时不足3小时按照3小时计;超过3小时后不足半小时的部分按半小时计;跨时段停放的,前一时段不足3小时的按照实际停放时长并执行后一时段收费标准,前一时段达到或超过3小时的按不同时段收费标准分别累加计收。
三、公共机械式立体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白天(07:30-22:00):前2小时按5元/次计收,超过2小时后按2.5元/半小时计收;
(二)夜间(22:00-次日07:30):前2小时按5元/次计收,超过2小时后按2.5元/半小时计收,最高限价8元/辆;
(三)24小时最高限价25元/辆。
(四)停车不超过半小时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以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
(五)停放时间超过免费时间的,按照实际停放时间收费,超过半小时不足2小时按照2小时计;超过2小时后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跨时段停放的,前一时段不足2小时的按照实际停放时长并执行后一时段收费标准,前一时段达到或超过2小时的按不同时段收费标准分别累加计收。
上述收费标准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请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进一步完善停车设施设备,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新情况请及时向我局报告。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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