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评标定标预结果公示
根据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乐从镇区南区南7路市政道路填方工程项目经评审,招标人评定广东顺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预中标单位,中标价为:人民币肆拾柒万壹仟柒佰柒拾贰元整(¥471772.00元) , 工期为: 45 日历天,质量标准为: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项目负责人:卢国华 证书编号:00002820 资格等级为: 二级 。
本公示自 2011年11月14日 上午 08:30 起至2011年11月16日 下午 17: 30止。
特此公示。
招标人(盖章):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联系电话 :
地址:顺德区乐从镇德华路41号 邮政编码: 528315
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0757-83939001、83939009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层602单元(驻禅办) 邮政编码:528000
投诉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28331519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德华路41号 邮政编码:528315
2011年11月14日
注:
1.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评分情况: 无
2.废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 0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评为废标。被废标单位如需查询本单位的废标情况(只限于查询本单位情况),可填写《废标原因查询申请表》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向招标人申请查询。
3.业绩情况: 无 。
4.异议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本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有关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按参考格式)。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