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佛山市顺德自然涂涂装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的要求,我局对佛山市顺德自然涂涂装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详见***。
本次资质审查情况的公示时间为:2015年 7月 30日至 8月 5日,企业及个人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反映,企业反映情况要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法人代表章和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
邮 编:528333
联系电话:0757—22836613 ,22836691
2015年7月30日
***: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表(自然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