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佳利达纺织染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佛山市三水佳利达纺织染有限公司
锅炉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北部的工业区大塘园A区佛山市三水佳利达纺织染有限公司内。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88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1台60t/h循环流化床锅炉(XG-60/3.82-M),原有2台35t/h链条炉(CG-35/3.82)改为备用锅炉,并对原有脱硝设施进行改造。项目建成后公司锅炉总功率为265t/h(即60t/h、75t/h、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各1台),总供汽量为192万吨/年,职工总人数211人,均在厂内食住。年工作300天,工作实行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我局于2012年10月17日审批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佛环三复[2012]9号)。
项目锅炉烟气的喷淋水都来自大塘工业园印染企业产生的高碱废水。项目工业废水为烟气喷淋废水、化水间处理系统和锅炉定期清洗产生的废水、软水处理产生的“浓水”、锅炉排污水等,年产生量为122100吨;项目生活污水年产生量为18231吨。以上各类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到大塘污水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大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废气包括锅炉烟气、无组织排放源包括燃煤煤堆表面起尘和燃煤装卸、破碎过程中的扬尘。项目新增的1台60t/h循环流化床锅炉使用含硫率不大于0.6%的煤为燃料,年耗煤72000吨,产生的烟气经处理依托现有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烟囱排放;2台35t/h备用链条炉依托现有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烟囱排放。1台6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新增的1台60t/h的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经“静电除尘+联合臭氧与碱性废水脱硫脱硝系统”处理后和1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一起通过80m排气筒排放。其中“静电除尘工艺”由佛山市三叶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和承建,“联合臭氧与碱性废水脱硫脱硝系统处理工艺”由佛山市三水佳利达纺织染有限公司设计承建,计处理风量为170000m3/h;项目无组织排放源包括燃煤煤堆表面起尘和燃煤装卸、破碎过程中的扬尘,项目通过对煤场进行围闭管理,减少了扬尘等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排放浓度。
项目位于工业区内,将生产设备集中在厂区中心,落实隔音、防震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固废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煤灰泥、煤灰、炉渣,煤灰泥、煤灰、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出售给建材企业做制砖材料,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监测结果
项目监测时60t/h 锅炉出力93%,130t/h 锅炉出力93%。监测结果显示:项目锅炉废气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2-2009)第3时段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总悬浮颗粒物(TSP)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燃料煤含硫率达到佛山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佛山市三水佳利达纺织染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佛环三复[2012]9号) ”中的要求:“含硫量不大于0.6%”。项目60t/h锅炉和项目原有的130t/h锅炉共同通过一支烟囱排放废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84.31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56.96吨。监测结果详见《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书》(三水)环境监测Y字(2013)第1311007号。
四、验收结论
该建设项目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一)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生产,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产生的固体废物尽量回收利用。
(四)每年向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版块提交固体废物转移合同。
(五)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六)核定全厂锅炉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的年排放量减少为535.68吨,氮氧化物的年排放量为460.74吨,总量指标来源于该厂以往审批分配的总量中;全厂废水主要污染物COD的年排放量为29.71吨,氨氮的年排放量为2.94吨,纳入大塘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中,不另行分配。验收监测总量符合环评审批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境监督科
联系地址:三水区文锋中路八巷 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版块环境监督科(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17193
联系人:赵小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