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威格斯门窗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门6000扇塑钢门8000扇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批准《佛山市高明区威格斯门窗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门6000扇、塑钢门8000扇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6月16日至 6月22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638号荷城环保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822877 电子邮箱:gmhbj@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高明区威格斯门窗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门6000扇、塑钢门8000扇新建项目建设项目 | 佛山市高明区威格斯门窗有限公司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海天大道东侧(车间) |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区威格斯门窗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门6000扇、塑钢门8000扇新建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海天大道东侧(车间),从事门窗、铝合金、五金制品加工生产。本项目总投资额100万元,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925平方米,年生产铝合金门6000扇、塑钢门8000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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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 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Cr、BOD5、SS、NH3-N 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高明河(高明三洲新桥至高明海口河段)《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严格值大气污染物绘图、上色、焊接有机废气加强通风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切割粉尘加强通风,金属粉尘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塑钢粉尘经收集后交由原厂家回收作原材料处理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颗粒物(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打砂粉尘布袋除尘器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铝合金边角废料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塑钢边角废料由原厂家回收作原材料处理玻璃边角废料由原厂家回收作原材料处理包装废料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涂料桶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废抹布手套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噪声生产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生产设备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布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其他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本项目租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海天大道东侧(车间)作为项目生产车间,项目主体工程及辅助工程等均已建设完成,故不存在施工对生态的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各项污染物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影响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因此,项目建设对该区域原有生态影响较小。
201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