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邀请公告
佛自然资明告〔2019〕199号
招标邀请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快垦造水田进度坚决兑现耕地占补平衡承诺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30号)要求,完成高明区垦造水田项目建设,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我局(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区分局)对高明区2017年第一期耕地提质改造项目、高明区2017年第一期开发补充水田项目(以下将两个项目简称为“一期垦造水田项目”)的工程复核、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含剖面开挖、土壤样品取样及化验)工作(以下将两个技术服务简称“技术项目”)选定技术服务方。现一期垦造水田项目有关情况介绍给大家,并就技术项目邀请贵单位提交密封报价,相关情况如下:
一、一期垦造水田项目简介
高明区2017年第一期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面积为1572.33亩,批复的预算总投资为11130.95万元;高明区2017年第一期开发补充水田项目立项面积为343.89亩,批复的预算总投资为2677.10万元,共计立项面积1916.22亩,总投资13808.05万元。批复的预算中工程复核、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含剖面开挖、土壤样品取样及化验)费用如下表(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工程复核费 | 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 | 土壤样品采集及检测费 | |
总额 | 其中:1/4份额资金 | |||
高明区2017年第一期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 44.05 | 40.12 | 598.5 | 149.62 |
高明区2017年第一期开发补充水田项目 | 12.52 | 11.54 | 69.25 | 17.31 |
合计 | 56.57 | 51.66 | 667.75 | 166.93 |
一期垦造水田项目在施工中因如下原因造成建设规模减少,需进行重大设计变更:农户意愿发生变化,不愿继续将土地纳入改造水田范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祖坟、电力设施等,农户不同意迁坟或迁建难度较大而进行原地保护,使得项目建设规模减小。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遭遇台风“艾云尼”引起的100年一遇暴雨,部分地块因山体滑坡或洪水冲毁导致项目区建设规模变小。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规模调整以及农户意愿,对原规划布局及设计进行优化调整。变更后高明区2017年第一期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从原来1572.33亩减少到861.47亩,高明区2017年第一期开发补充水田项目建设规模从原来343.89亩减少到112.69亩,共计建设规模974.16亩。变更后,不再审核变更后的预算,待项目竣工时按实际工程量审核结算。
一期垦造水田项目采用政府采购方式将部分技术服务、工程施工及后期管护等打包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方(以下简称“一期垦造水田项目中标方”)。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含剖面开挖、土壤样品取样及化验)纳入了采购包中。
二、工作内容
按照上级有关垦造水田工作技术规范、标准等要求,完成高明区一期垦造水田项目的工程复核、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含剖面开挖、土壤样品取样及化验)工作,完成工程复核、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含剖面开挖、土壤样品取样及化验)相关内业审核、外业核查及成果编制等工作内容,满足项目工程建设验收需要,达到项目验收标准。
三、报价要求与合同价确定
工程复核、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含剖面开挖、土壤样品取样及化验)分开报价。工程复核报价最高限价为53.74万元(批复的工程复核预算价56.57万元的95%)。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含剖面开挖、土壤样品取样及化验)报价最高限价为207.66万元(批复的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51.66万元的95%加上土壤样品采集及检测费667.75万元的1/4的95%之和)。
一期垦造水田项目变更后缩减建设规模,项目竣工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各公司报价时,需承诺技术项目合同价按结算审核后的工程复核费、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土壤样品采集及检测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工程复核报价超过结算审核价95%的,按结算审核价的95%确定工程复核合同价。
2、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含剖面开挖、土壤样品取样及化验)价由两笔预算费用之和确定,分别是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费、土壤样品采集及检测费。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含剖面开挖、土壤样品取样及化验)报价超过,结算审核的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费的95%加上结算审核的土壤样品采集及检测费的1/4的95%之和的,则按结算审核的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费的95%加上结算审核的土壤样品采集及检测费的1/4的95%之和作为合同价。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要求
(一)递交时间:2019年5月24日上午09:00起至10:00止。
(二)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24日上午10:00止。
(三)递交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六楼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科。
(四)报价文件中需包含贵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递交报价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备查),加盖公章的招标响应函、工作方案、业绩证明材料、诚信声明、报价文件及承诺。所有文件须密封盖章。
五、开标
经评审其工作方案明显不能满足业主实际工作需求的,该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按递交时间、地点及要求递交截止后,我局将在报价文件递交现场组织现场唱价,符合我局需求的单位(详见***:用户需求)在最高限价范围内的报价中,选取工程复核、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含剖面开挖、土壤样品取样及化验)报价之和最低的为本技术项目服务单位。
六、合同签订及费用支付
工程复核由我局与技术项目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并由我局支付费用。费用分两期支付,第一期20万元,在工程复核成果经我局及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确认后支付;第二期费用,在竣工结算审核确定最终合同价后支付其余费用。
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含剖面开挖、土壤样品取样及化验)由一期垦造水田项目中标方与技术项目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并由一期垦造水田项目中标方支付费用。费用分两期支付,第一期50万元,在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含剖面开挖、土壤样品取样及化验)成果经我局及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确认后支付;第二期费用,在竣工结算审核确定最终合同价后支付其余费用。
***:1.用户需求
2.报价文件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19年5月13日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88889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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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户需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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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价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