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水厂扩建工程选址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5〕95号
关于佛山市高明水厂扩建工程选址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佛山水业集团高明供水有限公司的拟建设项目高明水厂扩建工程选址方案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对选址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水业集团高明供水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水厂扩建工程
三、方案情况
拟选址地块位于荷城街道沿江路东侧(现高明水厂南侧),用地面积为36283.31平方米。拟建设规模为新增10万m3/d的水处理工艺系统以及建设供水能力为30.8万m3/d的水厂配套污水处理系统。用地范围详见附图。
四、公示时间:自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8日(共十天)
五、公示地点:荷城街道沿江路东侧(现高明水厂南侧)
六、公示网站: http://fzjhj.gaoming.gov.cn/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城乡规划管理科”,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uihua@163.com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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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水厂扩建工程用地范围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