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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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0日发表
关于发布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珠江流域实施禁渔期制度通告有关的规定,现将我区禁渔期制度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珠江干流的西江水域,以及区内沧江河、秀丽河等通江河流水域。
(二)禁渔时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渔方式: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渔期间在禁渔区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四)违反禁渔期制度的处罚:违反禁渔期制度规定进行捕捞的,由渔政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禁渔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757—88822044
值班手机:189****6672
特此通告。
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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