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公布相应办法今后养殖业疫情信息报送和防治更及时到位
记者李祥锐报道:近日,高明区公布《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区农林渔业局表示,办法实施后,区内养殖业疫情信息报送和防治更及时到位。 目前,高明区动物防疫工作不够规范:各镇街主要依靠当地动物防疫检疫站,各自然村则由农技员兼任。由于动物防疫检疫站人手不足,而农技员又大多身兼其他公职,因此,村级动物防疫巡查不到位、疫病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问题不时发生,一些养殖户亦因此蒙受损失。 为此,高明区制定了《办法》。《办法》规定,今后村级动物防疫,将由专职人员担任。担任村级动物防疫员,要求取得区农林渔业局的资格认证。 《办法》还列举了动物防疫员的七种职责,这包括承担服务区内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负责服务区内动物疫情报告和畜牧生产情况统计调查,协助动物检疫员开展服务区内动物产地检疫,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政策和日常防疫灭病知识,服务区内具有自行防疫能力的规模饲养场做好防疫记录等。 区农林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实施后,高明区每个行政村都将拥有专职的动物防疫员,当前村级动物防疫人手不足,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难题将得到有效缓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