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高明区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排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为推动我区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安全管理,防范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高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高明区2020年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安办[2020]40号)部署,我局拟委托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对我区部分企业的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排查技术服务。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高明区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排查技术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安全评价资质。
2.从事安全科学和技术研究的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
(二)供应商应委派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技术职称(资格)人员从事本项目工作。
(三)供应商应按约定向采购人提供工作过程资料和成果。
三、采购数量及价格
本项目为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高明区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排查技术服务项目资格采购,需采购供应商2个,共排查全区约42家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每个供应商负责检查数量约21家(具体服务对象及数量由采购人分配)。
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与供应商分别签订服务协议。在协议期内根据实际需求,向供应商分配服务对象,并按照综合单价与实际服务对象的数量计算支付项目费用。
本项目采购根据机构资质、工作方案、过往业绩、项目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单价限价为人民币3000元/家(服务对象),每个供应商负责的项目总费用不超过63000元,供应商报价若超过该最高限价,其报价视为无效。
四、项目实施要求
供应商根据高明区应急管理局的委托:
(一)以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依据,制作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检查表等基本资料;
(二)派出不少于两名符合要求的技术专家综合检查企业有限空间档案资料、对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并检查现场作业管理等情况,指导企业规范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形成检查记录并提交高明区应急管理局。每天检查的企业数量不多于4家;
(三)派出不少于两名符合要求的技术专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在整改报告上盖章、签字确认整改结果。
五、项目实施时间
2020年7月-11月。
六、报名方式
(一)有意参与此次采购的供应商应于2020年6月19日17:30前通过邮寄、***投件等方式提交申请资料。
(二)申请资料要求:申请资料应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含报价)、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类似技术抽查或隐患排查业绩证明材料,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等,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资料应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注明申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封封条并加公章。
(三)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地址: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80号高明区应急管理局三楼安全生产基础股。
(四)联系人:欧阳先生;联系电话:88218689
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